要素價格評估納入
《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》
國務院辦公廳2021年12月21日印發《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》。其中規定,“形成涵蓋產權界定、價格評估、流轉交易、擔保、保險等業務的綜合服務體系”。
有關內容包括在第八部分,健全要素市場治理:
“完善要素市場化交易平臺。持續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,拓展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功能,逐步覆蓋適合以市場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資源、資產股權等公共資源。規范發展大數據交易平臺。支持企業參與要素交易平臺建設,規范要素交易平臺運行。支持要素交易平臺與金融機構、中介機構合作形成涵蓋產權界定、價格評估、流轉交易、擔保、保險等業務的綜合服務體系。
加強要素交易市場監管。創新要素交易規則和服務,探索加強要素價格管理和監督的有效方式。健全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。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加強要素市場信用體系建設,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。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,規范交易行為,將交易主體違法違規行為納入信用記錄管理,對嚴重失信行為實行追責和懲戒。開展要素市場交易大數據分析,建立健全要素交易風險分析、預警防范和分類處置機制。推進破產制度改革,建立健全自然人破產制度”。